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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 2021-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16 15:03:1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大我院招才引智力度,优化人才队伍建设,更好服务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管理办法》《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高端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是海南省唯一集科研推广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林业科研机构,隶属海南省林业局。主要从事红树林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恢复、热带林木种质资源保育、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智慧林业及生态大数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生物技术、木材鉴定、林下经济等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现有海南文昌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研究站、海南省院士工作站(林业)、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海南省热带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检验检疫实验中心、海口市湿地保护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热带林木材鉴定中心等科研平台,建有国家林业和草原长期科研基地、海南省热带林木生态科普基地、热带树木园、热带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基地等。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共12个岗位29人,根据招录人员技术职称和聘任技术职位核定工资待遇;高层次人才岗按照《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高端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2021-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2021-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lkyrsk@163.com。报名时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详细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办理毕业手续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3)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

(4)身份证复印件。

5)《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请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3. 每人选报1-3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计划数内,经应聘岗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达5人,即可组织1次面试和考核。达不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面试(考核)前的5个工作日,公布在单位门户网站上。

(二)组织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按照不同招聘岗位和招聘人员资格要求,分别采用面试招聘和考核招聘两种方式进行。

1.面试办法

根据应聘者实际情况,采取线上视频面试+线下现场面试相结合方式开展面试工作。

现居海南本省应聘者到现场面试,外省应聘者结合实际情况可选择线上视频面试或现场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林业科研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评以下要素: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学术成果和科研业绩、事业心、责任感、仪容礼貌和语言表达等方面。

2.考核办法

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考核招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安排专场面试,通过应聘者现场答辩,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业绩和学术成果、事业心、责任感、仪容礼貌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

3.评分方式

考核组原则上由5名考官组成。考官打分采用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3名考官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该应聘者的综合分。

综合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将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高分人员为参加体检应聘人员。若某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分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注意事项等由本单位提前告知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分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且需完成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公示与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报院党委研究审议确定聘用人员,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本单位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当及时报告院党委(纪委)。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人员相关情况形成报告报院党委核准。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报到和入职手续。

4.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入职手续的,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和监督规定。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

2021-2022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

2021-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

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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