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海南林业大讲堂第4期开讲专题学习《湿地保护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10 19:02:46  信息来源:海南省林业局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湿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6月10日,省林业局举办第4期海南林业大讲堂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明祥教授通过视频连线进行《湿地保护法》解读。局党组书记、局长黄金城出席学习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强主持会议。

张明祥教授以自己参加《湿地保护法》全过程立法工作的经历,对《湿地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和核心要义进行深度解读。张教授紧扣《湿地保护法》具体条款,详细讲解了湿地的概念及功能、湿地保护工作中各部门的职责、湿地保护的原则和制度、占用湿地的相关规定、湿地资源动态监测、红树林湿地保护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并介绍了当前各省在湿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等,还专门进行答疑解惑。

1654858987613928.png

会后,广大林业干部纷纷表示,张教授的解读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条理清晰、逻辑分明,为我们正确理解、宣传和贯彻好《湿地保护法》提供了十分有效的帮助。

1654859022374019.png

会议要求,《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全省林业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湿地保护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一是深入组织学习《湿地保护法》,引导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全面掌握《湿地保护法》的基本内容和核心要义,为用法、护法奠定基础;二是广泛宣传《湿地保护法》,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创造良好氛围;三是严格执行《湿地保护法》,不断提高责任意识,真抓敢管,常抓不懈,认真履行好湿地保护责任,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四是扎实推进新增红树林湿地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全省新增6530亩红树林湿地工作任务,为2025年全面完成新增红树林湿地3万亩打好基础。

会议以视频方式进行,在家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以及各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辅导。


返回上一页
邮箱:hnslky2019@163.com 电话:0898-36396750 传真:0898-65900934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桂林下路141号

版权所有: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备案号:琼ICP备19004955号 琼公网安备 46010702000182号 全程网络制作:联拓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