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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林学会关于印发《林业科技工作者学 术道德行为自律规范》的通知 作者:海南省林学会  发布时间:2019-03-13 11:01:4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近年来,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科技 整体能力持续提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一些学术不端行为 也时有发生。为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者道德 行为自律,中国林学会 2018 年 12 月常务理事会扩大会审议 通过了《林业科技工作者学术道德行为自律规范》,现印发 你们,望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林业科技工作者学术道德行为自律规范


附件

林业科技工作者学术道德行为自律规范

 

    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是科技工作者必备的基本素质,砥 砺高尚道德品质是科技工作者的不懈修炼。广大林业科技工 作者要切实肩负起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 中国的历史重任,切实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努力做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典范。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 听党话、跟党走,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国家改革发展 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林业现代化建设之中。

    坚持敢于拼搏勇攀高峰的进取精神。坚持面向世界林业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生态文明和美丽中 国建设,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为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维 护世界生态安全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坚持自觉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坚持立德为先、立学为本、知行合一、严以自律,严守学术道德和科技伦理,共同营造 风清气正的科研学术环境。秉持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 科学精神,潜心研究,淡泊名利,经得起挫折、耐得住寂寞, 争当学术优异、学风优良、品德优秀的科技先锋。

    反对科研数据成果造假。恪守严格、严肃、严密的科学态度,保证科研数据的客观真实,维护学术的纯洁性。遵循良好科研实践规范,反对在科学研究中弄虚作假,编造、伪

造、篡改计算、试验等数据资料、原始记录或研究成果。

    反对抄袭剽窃科研成果。遵守成果署名规范,尊重合作者和他人的劳动和权益,正确、规范引用他人研究成果。强 化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知识产 权。反对 以任何形式抄袭剽窃他人的科研成果,反对盗用、 侵占他人成果和知识产权。

    反对委托代写代发论文。遵循论文撰写和发表规范,反对以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论文挤占浪费学术资源,共同抵 制学术论文发表中第三方中介机构投机取巧谋取利益的不 端行为,反对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论文、对论文内容进 行实质性修改、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或评审意见,维护 好中国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形象和学术尊严,提升中国科学家 的国际声誉。

    反对庸俗化学术评价。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原则,在参与各种推荐、评审、鉴定、答辩和评奖等活动中,规范利 益冲突管理,坚决摈弃部门和小团体利益,反对压制学术民 主和学术自由,反对滥用学术权力徇私舞弊利益寻租,反对 学术评价中唯论文数量、唯 SCI 等不良倾向,反对行政化官 本位等非学术因素影响评价,反对拉关系送人情,暗箱操作, 亵渎学术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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