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国林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6 16:46:12 信息来源: 中国林学会资讯 浏览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中国林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成立于2006年,是中国林学会下属的青年学术工作机构。成立17年来,青工委创建了中国林业青年学术年会、中国林业青年科技论坛、全国林业青年50人峰会等青年学术品牌活动,开展了青年学术辩论赛、中国林业青年科学家论坛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青年学术活动,为广大林业青年科技人员搭建了广阔的交流平台,有力推动了我国林业青年学术交流和人才成长。 根据《中国林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条例》,青工委将于2023年11月16日-17日在沈阳市召开换届大会。为保证大会顺利召开,现就青工委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委员候选人年龄必须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热爱祖国,在林草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普及或科技管理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促进林草科技创新作出重要贡献,在林业青年中有较高声望和影响; (三)热爱青工委事业,当选后能够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加青工委有关会议,承担学会和青工委工作。 二、委员候选人产生方式 委员候选人采取单位推荐、青工委常委推荐和青工委秘书处提名的方式。 三、推荐单位及名额 (一)推荐单位 1. 全国林业及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 4. 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 (二)推荐名额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浙江农林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0名,其他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名,青工委第三届常委限每人推荐1名,青工委秘书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提名。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要严格按照委员候选人的条件,认真做好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要确保推荐的委员候选人能够如期出席11月17日在沈阳召开的青工委换届大会。 (三)委员候选人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请各单位和常委在截止时间前将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发送至xueshu@csf.org.cn。 五、联系方式 韩少杰,010-62889275 李 莉、李 彦,010-62889819 王 妍,010-62889821 附件:中国林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第四届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请到中国林学会官网文件通知栏下载) -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