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 关于海南红树林营造CCER碳汇项目第三方审定机构遴选的公告
为满足海南省红树林营造碳汇项目开发需求,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红树林营造CCER碳汇项目第三方审定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红树林营造CCER碳汇项目第三方审定服务
2.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文昌市、澄迈县、陵水县,实际审核项目地点以甲方提交的项目设计文件为准。
3.项目规模:项目开发面积约1056公顷,实际审核面积以甲方提交的项目设计文件为准。
4.项目预算:35万元。
5.服务内容:依据《林业碳汇项目审定和核证指南》《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等文件要求,完成项目设计文件(PDD)审定,出具审定报告并依据主管机构意见完善,协助完成项目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的公示与登记工作。具体项目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为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机构,且批准的审定领域包含“林业和其他碳汇类型”(提供资质批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三年具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允许入选单位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参选单位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料1套并分别加盖公章:
1.机构简介及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国家认监委颁发的审定与核查机构资质批准文件);
2.项目审定服务方案(包括工作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置、进度安排及质量控制措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
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项目团队主要人员简介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6.报价函(含费用明细,须包含完成本服务所需的一切含税费用);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遴选前一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遴选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内容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9.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10.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
四、报价及材料报送要求
此次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固定含税总价。
(三)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参选单位请于2026年8月23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申请材料密封递交或邮寄至:
接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409号滨江中心A座21层2106办公室(海南省林科院滨江院区)
联系电话:18789559482
五、遴选原则
综合考虑企业资质、服务方案可行性、项目业绩、报价合理性等因素,择优选取1家服务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海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海南省红树林研究院)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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