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公布海南省森林火险等级区划成果的公告
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省林业局按照《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2025)行业标准,组织开展了以市县区为单位的森林火险等级区划工作(不含三沙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最终确定儋州市、五指山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琼海市、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24 个市县(区)火险区划等级为 I 级(高危等级),已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现将海南省森林火险等级区划成果予以公布。下一步,省林业局将及时启用区划成果,指导各地科学布局、因险设防、精准开展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特此公告。
海南省林业局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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